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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其他事项登记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新闻日期:2004-8-28


注册登记其他事项登记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申请增加营执照副本,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申请报告(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报告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

     (四)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报告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声明集团登记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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