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沧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职责
(一)宣传并组织个私业主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个私业主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诚信经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活动;
(二)维护个私业主的合法权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行生产经营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加强与有关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联系与合作;
(四)提供法律、信息咨询和服务,开展职业技术和普法等培训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组织个私业主开展社会公益、文化体育等活动;
(七)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私业主的管理工作,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党团、工会及妇联的组织建设工作;
(八)开展对下级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