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下发的《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市[2008]11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根据省局的要求和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李学成副局长为组长,市场、公平交易、企业登记、商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各县(区)工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整治目的
此次成品油专项整治的目的是进一步摸清成品油市场主体底数和成品油市场经营状况,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全市辖区内春耕生产和车辆、机械用油安全。
三、整治重点
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在油品质量方面,要重点查处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口来源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在经营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下列行为: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油品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等。
四、整治措施
要依法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关。对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其他相应审批证件后,才能够核发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应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要加大对成品油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办力度。通过市场巡查、媒体批露、投诉举报等途径深挖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要公开曝光一批有代表性的重大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要充分利用基层监管资源。进一步明确由基层工商所(分局)负责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基层工商所(分局)要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核发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过期,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或上报;通过定期监督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进销货台帐,确保成品油质量;发现非正常渠道购入的成品油,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和检测;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掌握线索,提供案源。
各县(区)工商局要对基层工商所(分局)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必要时要抽调机关干部予以加强配合,及时汇总基层工商所(分局)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信息,据此评定被监管对象的诚信等级,调整部署监管力量。
各县(区)工商局要加强与成品油相关行业组织的沟通和联系,督促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随时了解本地成品油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五、整治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是2008年5月至11月,共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2008年5月、6月,主要开展调查摸底,加强宣传,开展成品油市场主体清理,检查成品油批发经营、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前置审批证件,做到清理过程中不漏一户、不漏一证,切实摸清成品油市场基本情况,为建立成品油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和成品油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2008年7月至10月,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成品油市场油品质量监测,掌握本地成品油质量状况。省局将在适当的时候在昆明、大理、玉溪开展成品油质量监测,并在全省范围内公布监测结果。根据整治重点查处成品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市场巡查、媒体披露、投诉举报等途径深挖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要公开曝光一批有代表性的重大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第三阶段:2008年11月,在总结第一、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搞好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成品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地发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实现“四个统一”目标的要求,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监管成品油市场工作责任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考评制度,提高执行力,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二)整全资源,提高效率。各县(区)工商局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加强与商务、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要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办案,使各执法部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整治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加强与成品油相关行业组织的沟通和联系,督促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随时了解本地成品油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管,依法行政。各级工商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为督促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工商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且省局也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交叉检查,请各县(区)工商局务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县(区)工商局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对发现的重大案源要及时上报市局,并通报相邻县(区),形成纵横联系畅通无阻的监管网络,促进整体监管质量和监管效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要在11月25日前上报书面总结材料一份,总结材料中要找准成品油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反映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认真填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